1.各类武器、弹药。如各类枪支弹药等。
2.各类易爆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内有高压气体的物品等。
3.各类易燃品。包括易燃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4.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5.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6.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7.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8.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9.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10.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兽皮、兽骨等。
11.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12.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13.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4.各类医疗器械和药物。
15.各类冒牌货物。包括仿牌和正品。
16.各类电池及其含电池的货物。如纽扣电池、锂电池等。
17.各类原木包装或者原木制品。
18.各类鲜活动植物。
19.各类贵金属及珠宝首饰。如金、银、珍珠及其制品。
20.各类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如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
21.各类食品、烟草。
22.各类液体及其含有液体的货物、粉尘、粉末。
23.各类带有磁性货物需要提前咨询确认是否可以出货,否则将按照违禁物品处理。
24 . 各类具有存储功能的货物,如光盘、U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