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及空海运过程中除了运输以外,还包括单证、清关等多个相关个环节。为保障托运方和承运方的合法权益,对于运输途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导致货物延误或未收到,我司将明确流程、责任与赔偿标准:
国际快件索赔的基本处理流程:
1.收件方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派件网点备案,并反馈发件方。
2.承运的快递公司将对快件进行查找或者核实快件的破损情况;
3.快件丢失或者破损事实确认之后,需寄件人以书面方式填写索赔申请表;
4.承运的快递公司会对您所提供的索赔申请表以及其他资料,如运单、发票、破损照片等进行核查,同时依据国际公约、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运单背书条款,就索赔方案与客户沟通;
5.最终,客户和承运的快递公司以书面的方式确认、达成索赔方案后,承运的快递公司向客户支付索赔款项。
我司作为代理人,积极配合托运方向承运公司进行索赔。
赔偿标准:
对于由航空公司或船公司原因导致的货物损毁或丢失,标准依据国际公约《海牙协议书》,按托运人出口时填写的申报价值赔偿,单票最高不超过100美金。如实际损失较大,我司作为代理人,为照顾客户感情,可做适当补偿,但最高不超过运费金额。
友情建议:
如托运人货物实际价值较大,建议自行购买货物商业保险。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以下情况,航空公司、船公司以及本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 非承运公司雇员或与承运公司没有合同关系的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如:发件人、收货人、第三人、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 等。
特别是由于货物或单证未完全遵守本国及目的地国家海关政策导致的任何形式的延误、扣关等,本公司将尽量协助托运人处理,但不保证100%处理成功,并且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货物无法送达、被海关没收等情况,承运人均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关于单证,我司严格遵守中国及世界各国法律法规,且不对托运人提交单证内容的正确性负责,对于未按政策要求填写单证导致的延误、扣关或退运(无论之前是否顺利出运),均不承担责任。
2. 不可抗力,如地震、龙卷风、风暴、洪水、大雾、战争、空难、禁运、暴乱、民间骚乱或劳资事件。
3. 关于电子音像图片、数据或纪录的电磁性损坏或删除。
4. 快件固有的缺陷或特性(无论承运人是否知晓) 等。
5. 急件问题:
如发件人认为托运的货件特别重要、特别紧急,或有需要立即告知运单号等特殊情况,请务必于出运前明确告知我司客服或业务员。如未告知,默认我司将按常规出运,事后提出以上要求,我司将尽力协调,但不保证结果,且对于由此造成的延误及相关损失,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